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涉嫌在立法會搶去保安局女職員手提電話的案件,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普通襲擊、不誠實取用電腦等三項罪名表證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一續審。
許智峯於去年4月立法會審議《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期間,涉嫌在大樓內搶去保安局一名女高級行政主任的手機。警方調查後,以普通襲擊、不誠實取用電腦及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落案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