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地產代理有限公司前高級營業主管陳裕發,就一宗逾五億九千萬元的中環住宅物業交易,從一名時任下線地產代理營業員收受一筆逾一百二十萬元非法佣金,被廉政公署起訴,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十五個月。暫委法官判刑時稱,被告的行為荼毒地產界營商環境,並令中原蒙受經濟和商譽的損失。暫委法官亦下令被告須向中原賠償。

案情指,在中原工作期間,陳裕發的下線地產代理營業員與發展商簽訂臨時買賣合約,並獲得佣金。其後營業員從自己的戶口將一筆逾一百二十萬元款項轉賬至被告的銀行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