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將律政司法律政策科一個副首席政府律師編外職位,轉為常額職位,負責與政制及選舉事務有關的必要職務;另外通過在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工商及旅遊科,開設一個高級首席行政主任編外職位,領導籌備小組策劃及執行成立旅遊業監管局,及旅遊業新規管制度的籌備工作;以及在食環署開設一個高級首席行政主任編外職位,以實施私營骨灰安置所規管制度;又通過在民航處保留一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繼續加強部門高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