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的民族宗教事務局日前印發通知,指會為舉報非法宗教活動的民眾提供獎勵,鼓勵以電話、信件及當面舉報包括組織、策劃、宣傳煽動、開展非法宗教活動等情況,例如利用宗教進行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破壞民族團結、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等,亦可舉報擅自組織公民出境參加宗教培訓、會議及朝覲等活動,最高可獲發一萬元人民幣獎勵。
當局解釋,制定舉報奬勵,是要保護合法正常的宗教活動,制止非法,亦是要遏制宗教極端思想,抵禦利用宗教滲透,以及打擊敵對勢力及不法分子打著宗教旗號進行的違法犯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