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成員十多名成員,清晨約6時到在律政司長官邸門外示威,要求當局撤回修訂《逃犯條例》,期間一度阻塞通道,保安報警,警方到場,經多次勸喻及警告後,示威者離去,無人被捕。警方表示,會保留追究香港眾志成員,涉嫌堵塞汽車通道及侵入政府物業的刑責權利,強調尊重市民表達意見、言論及集會的自由。
香港眾志批評自政府提出修例以來,政府連番拒絕公眾諮詢,漠視大律師公會、人權團體等多個團體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