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成員兼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張國鈞表示,不評論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就政府計劃修訂《逃犯條例》申請司法覆核許可,但指參考一地兩檢案件,法庭在立法會未審議通過法例前,一般不會處理法例相關的司法覆核申請。由於法例仍然需要在立法會審議,因此最終法律條文亦仍然有可能會再有修改。
公民黨郭榮鏗表示,劉鑾雄現時入稟申請,是要求法庭在一條法例未通過前,作出單方面聲明,包括要求修例不設追溯期,以及聲明引渡他是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他指本港以往同類案件較少,目前亦難以評估有關申請會否影響立法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