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認為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就修訂《逃犯條例》提出司法覆核是過早及浪費資源,她指條例仍未首讀,亦未知議員會如何審議及修訂條例。她質疑劉鑾雄用甚麼身份入稟法庭,除非劉鑾雄認為自己是受條例影響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