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就《逃犯條例》例訂草案發出聲明,批評特區政府多次提到現行法例有漏洞的講法是誤導。保安局長李家超回應說,政府在立法建議文件經已清楚講出,現時沒有法例容許特區政府處理台灣殺人案,而現時的個案移交方法,根據現有《逃犯條例》,是無法操作,如果現實無法處理這兩個問題,的確是漏洞。李家超又指,有人將立法建議講成專門為內地設計,並不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