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繼續審理四名四川維權人士,2016年製作紀念六四事件海報的案件,第三名被告羅富譽,因為尋釁滋事罪,被判監三年、緩刑四年。家屬在社交網站表示,庭審歷時約一小時,認為法官、律師及檢查官都已排練好,只是在庭上各自把台詞說完。
四名維權人士符海陸、張雋勇、羅富譽及陳兵,2016年製作「銘記八酒六四」紀念酒海報,普通話讀音與「銘記八九六四」一樣,四人其後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捕及扣留至今。符海陸及張雋勇日前已分別被判緩刑,各人在十天的取保期間,不得與外界接觸;最後一名被告陳兵的案件,將於明日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