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首讀移交逃犯新安排的草案,草案的二讀辯論中止待續,交由內務委員會決定是否成立法案委員會審議。保安局長李家超強調,修例通過後,政府有全權決定是否處理移交逃犯的請求,法院亦會把關,又指法例有提供不同保障,希望議員支持草案,以便處理港人在台灣殺人案,改善刑事協作制度。民主派議員在會議期間,要求點算法定人數,拖慢進度,並多次提出規程問題,打斷李家超發言。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出席立法會質詢時表示,明白九七年制定逃犯修例時,因地理限制未有處理與內地的移交安排,因此存在空子,需要修訂法律填補漏洞。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強調,新安排要經多重程序決定是否移交逃犯,不是一個人或者一個機構可以「話晒事」,重申不會移交政治犯,即使表面是其他罪行,實質是因為政治、宗教或種族的罪行,都不會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