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在協和小學教師洩露試題案中,裁定「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不應擴展至涵蓋犯罪者使用自己電腦的情況。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在終審法院頒下判詞後,現時所有涉及不誠實取用電腦罪的未審結或上訴中的案件,都需要遵從終院案例解釋罪行,不過已審結的案件,除非有很明顯的理據,否則一般不會推翻裁決。他認同法例應以最符合字面義意的方式理解,過往律政司引用法例方式令人覺得有濫用情況。他認為雖然不少罪行日後仍可以用其他罪名檢控,但政府仍有需要盡快檢討電腦相關罪行的法例。

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指,控罪被律政司多年濫用,今次終審裁決解釋清楚,不可以將條文放到無限大。資訊科技界莫乃光歡迎裁決,指目前有一系列牽涉同一控罪的案件,因為要等候終審庭裁決而需要暫停,相信律政司目前要再考慮如何處理,亦希望當局盡快用方法堵塞法律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