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旺角騷亂案,高等法院下午聽取承認暴動及縱火3項控罪的第五被告袁智駒求情。被告親自撰寫求情信,指由於患有過度活躍症,事發當晚情緒失控,但明白不應以患病作藉口,現時感到悔疚,向大眾道歉。代表律師表示,被告在小學及初中階段被診斷患有過度活躍症、專注力不足、亞氏保加症等,但高中過後未有再接受治療,指被告難以控制衝動行為,事發當晚見到小販被驅趕,行為激動,犯下大錯,被告希望法庭、警方及社會接受道歉,並承諾不再犯錯。

律師又指,被告在被捕後,未能再在工作室從事教授繪畫工作,承受精神及經濟壓力,出現負面情緒、失眠及自殺念頭,考慮到被告認罪及有悔意,加以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