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理行政長官張建宗在行政會議前表示,昨日法庭就丁權議題的裁決,確立原居民在私人土地建屋是合法權益,為政府發免費建屋牌照定下法律基礎;至於拍賣官地、私人協約賣官地或者交換官地等方式興建丁屋被裁定不受基本法保障,發展局與律政司正仔細研究判詞,再決定是否上訴。被問到是否可釋放900多公頃的「鄉村式發展」用地建屋,張建宗強調相關土地散佈於600多條鄉村中,包括屋與屋之間的小巷、斜坡及行人路,可建屋的潛力不大,因為包括交通在內的設施都未必有,需要小心研究。至於會否研究結束丁屋政策是假設性問題,張建宗不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