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運動發起人及參與者共九人,被控公眾妨擾等罪的案件宣判。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三人均被裁定「串謀公眾妨擾」罪成,而戴耀廷及陳健民另一項「煽惑他人公眾妨擾」亦罪成;至於「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三人均罪名不成立。其餘六人分別被控一至兩項「煽惑他人公眾妨擾」或「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全部罪成。佔中案下午開庭,開始由被告求情。其中有兩項控罪罪成的第五被告邵家臻,代表律師向法庭提出,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法庭會聽取相關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