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建議立法規管人對人促銷電話,採納「選擇不接受」的安排,配合拒收來電登記冊,規管俗稱「Cold Call」的非應邀促銷電話,法例會豁免政府部門、執法部門、教育及慈善機構等來電,違規者最高罰款50萬元。
商經局發言人指,若果商戶以問卷調查包裝商業性質的電話,亦會受法例規管;至於贈送試用禮物或服務,則要視乎商戶有否進一步推銷行為,另外,商戶若委託中介公司代為撥出電話,執法機關會視乎情況,不排除同時處分中介公司及商戶,但發言人強調,要平衡公眾利益與商業營運,「畢竟只是做生意」,並非商戶一致電就會被全面禁止或處罰,執法機關會先作出警告,對屢勸不改的商戶才實施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