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案全部九名被告被裁定罪名成立,早上在西九龍法院繼續求情。第四被告陳淑莊的代表律師指,與早前求情的邵家臻一樣,同樣尋求法庭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亦可考慮判緩刑的可行性,指案件是本港首例煽惑公眾妨擾罪,而且犯案行為源於公民抗命,與一般案件性質不同,判處緩刑屬適當。律師認為,佔領行動造成的道路阻塞,可能不是由被告的煽惑行為而造成,在佔領行動的79天中,有多少天的阻礙是來自第四被告的煽惑行為,這個問題難以回答,因此法庭應該以造成阻礙的最少日子來考慮判刑。律師代陳淑莊讀出向法庭的陳情,指自己生於香港,長於香港,有幸能夠在自己的崗位,為這個家努力,深感榮幸,今生無怨無悔,只有無限感激。
九名被告早上抵達法院時,與支持者握手,又在庭外一齊叫口號。過百人排隊旁聽聆訊。九人昨日被判部份或全部罪名成立,其中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都被裁定「串謀公眾妨擾罪」成立,戴耀廷及陳健民另一項「煽惑他人公眾妨擾罪」亦成立。法官昨日聽取了佔中三名發起人和邵家臻的求情,今日繼續聽取其他被告求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