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回應台灣陸委會指香港佔中案被告罪名成立,突顯「一國兩制」的危險本質時說,香港是法治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擾亂社會治安、妨礙公眾利益,會得法律處罰,反觀台灣貪污犯逍遙法外,打砸搶者蠻橫有理,陸委會無資格說三道四,信口雌黃。

至於台灣計劃修訂《香港澳門關係條例》,限制市長及政務人員到港澳交流,馬曉光批評民進黨當局出於一黨一己之私,以各種手段干擾限制兩岸交流合作,大肆進行政治操作,損害台胞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