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小巴總商會主席凌志強指,佔中案裁決「還港人公道」,同意法官指公民抗命從來都不是抗辯理由,又指言論和集結自由,應該要是合情、合理和合法,相信裁決對年輕人起到阻嚇作用,令他們不會「有樣學樣」。他又說,佔中對運輸業影響很大,形容陸路運輸業界是「大輸家」,每日經濟損失數以千萬計。

凌志強認為,經過今次案件後,本港自由度仍然很高,任何人都有權集結和遊行,只要依法辦事,政府及警方不會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