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引入自動車牌識別系統,並已安裝在8部警車上,以識別三類車輛,包括未領牌照車輛、登記車主被取消駕駛資格、或者未有執行交通拘捕令。署理總督察辜超逸表示,識別系統在啟動後,會自動掃描警車前後10至20米內的車輛,然後對比資料庫,遇到可疑車輛,就可以即時上前截停,整個識別過程只需數秒,新系統引入至今的兩個半星期內,已掃描超過10萬部車輛,發出二百多張定額罰款通知書,拘捕15名司機,他們分別涉及無牌駕駛、毒後駕駛以及停牌期間駕駛。
警方已計劃在明年,將系統安裝在另外17部警車上,亦會將系統擴展至識別被通緝的車輛。警方話,已諮詢了律政司意見,資料庫及處理程序都符合個人私隱條例,掃描過的資料,在行動結束後會自動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