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信會沙田圍呂明才小學法團校董會,向政府提交學校「澳洲交流團」帳目混亂事件的獨立調查報告。報告指,學校在辦理遊學團時,未有遵守教育局要求定期進行競爭性投標的原則及指引;至於由老師私人戶口處理匯款及收款,雖然無遵守教育局編制的商業活動要點,但會計師對比類同支出後,認為屬合理水平,因此報告推論負責老師無挪用公款。校監曾家石代表校董會向家長發通告,就事件致歉,表示會汲取教訓。

教育局指,部分有關遊學團的投訴正由其他執法機構處理,會視乎結果再作跟進,但學校有其他違規情況,包括未有依足指引,安排教師署任及聘請非教學人員等,已向校董會發警告信。教育界議員葉建源批評報告充斥主觀字眼,有「護短」之嫌,要求公開整份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