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委會下月再開會,主席劉允怡提出再就放寬非本地培訓醫生實習期方案投票,用投明票及淘汰制方式表決。據了解,部份醫學界計劃醞釀新方案,容許海外醫生在醫管局工作3年,或在兩間醫學院工作5年,考獲執業試後可免實習,當中醫學院工作最少一半是臨床工作,而於衞生署工作則不獲豁免。香港醫學會、公共醫療醫生協會等組織今晚開會,討論下次醫委會會議討論的方案及投票方式。

代表病人組織的醫委會委員林志釉反對篩走衛生署的做法。他表示,理解有業界認為衞生署工作涉及臨床工作不多,如果用作豁免實習並不適合,但認為衛生署仍有部分醫生需要臨床工作,如果一刀切不豁免於衞生署工作的醫生,可能引起法律挑戰,包括司法覆核。林志釉建議下次會議將非本地醫生於醫管局、衛生署及大學醫學院的工作年期分拆投票,如果認為衞生署工作不足夠臨床經驗,可以考慮將工作年期定於六年甚至更長,他已將有關方案交予醫學界討論,並說有業界人士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