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委會下月再開會,主席劉允怡提出再就放寬非本地專科醫生實習期方案投票,用投明票及淘汰制方式表決。香港醫學會、公共醫療醫生協會等組織今晚開會討論不同方案及投票方式,其中公共醫療醫生協會提出新建議,執委馬仲儀指目前底線是容許海外專科醫生在醫管局工作3年,或在兩間大學醫學院工作5年,並考獲執業試,就可免實習,當中醫學院工作最少一半要是臨床工作。至於衛生署的工作由於並非臨床性質,亦不是多方面接觸不同病人,不能與實習相比,因此認為不應獲豁免。
代表病人組織的醫委會委員林志釉就認為,衛生署仍有部分醫生需要做臨床工作,如果一刀切不豁免,可能引起司法覆核。他建議下次會議將非本地醫生在醫管局、大學醫學院及衛生署的工作年期分拆投票,指已有業界人士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