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過去四日的反非法勞工行動,搜查公司、地盤、護老院、工廠、按摩店等37個目標地點,拘捕16名非法勞工及4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人士,年齡介乎30至54歲。當中1名女子持有「行街紙」。

入境處指,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