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一名女子去年2月在台灣被殺案,遭台灣通緝的死者前男友陳同佳,涉嫌在港曾盜用死者的銀行卡提款,及處理相信屬於死者的財物,下午在高等法院提堂,他承認四項洗黑錢罪,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9日判刑。控方指,陳同佳向本港警方承認殺人,向法庭提出就謀殺案背景展開聆訊,但被法官彭寶琴拒絕,她指陳同佳涉及的謀殺罪不可以在香港審理,因此不考慮為此舉行新聆訊。

保安局長李家超表示,這宗殺人案的疑犯,在香港的控罪只是與洗黑錢相關,當局對刑期作過估算,「相當心急」需要修例處理,已經透過協進會和策進會,向台方提出盡快商討移交疑犯安排。有建制派議員表示,案件進度反映修訂逃犯條例迫切,有民主派議員就批評當局假仁假義,修例是政治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