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早前裁定原居民以私人協約及換地方式興建丁屋,不受基本法保障。新界鄉議局主席劉業強在鄉議局會議上表示,律師團隊正研究判詞,決定是否上訴,相信很快會有決定。他說,以往在官地上建屋是政府向新界原居民低價收地的補償,並非新界人的特權,也不是政府給予新界人的恩賜,又指原居民要成功申請官地建屋,亦要「過五關斬六將」。

劉業強又指,判詞指出裁決會在六個月後生效,因此地政總署沒有理據即時停止處理在官地興建丁屋的申請,鄉議局已去信發展局,要求立即恢復處理申請,同時正收集受裁決影響的個案,將於本月30日召開特別村民大會,強調會就原居民權益據理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