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發表半年一度的審計報告,指咪錶泊車位的「可用率」未能經常達標。在2015至2018年,37個地區中,平均有15個地區,無法達致維持15%泊車位可用率的目標,建議運輸署檢討低收費率咪錶位的泊車費,並建議檢討在核心商業區咪錶,以兩小時為最長泊車時間的做法,又指需要考慮延長使用率高咪錶泊車位的收費時段。
報告指,在2006年底至去年底,本港車輛數目增長超過44%,達74萬多架,但泊車位總數期內只增加不足12%,認為應檢討規劃標準。報告又提到,葵芳停車場天台,在2013年10月完成提升停車場保安水平工程後一直封閉,75個車位無再開放給公眾,審計署認為情況不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