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報告指,勞工處向聘用40歲以上員工的僱主,提供在職培訓津貼的「中高齡就業計劃」,留任半年以上的比率有下降趨勢,由對上數年的超過七成,降至2017至2018年度上半年,不足六成二。報告認為,勞工處要監察計劃下的留任率,並協助留任有困難的人。審計署又指,勞工處在年報和向立法會交代「中高齡就業計劃」成效時,公佈的「錄得的就業個案」過去五年每年平均有2000多宗,但這些個案其實只屬合資格的就業個案數目,真正獲勞工處批准的個案,實際每年只有400多至600多宗。

工黨議員張超雄指,勞工處似乎有意舖陳數字,令外界以為協助就業的成功率較高,屬「報喜不報憂」,甚至是隱瞞,認為審計報告揭示勞工處很多弊病,需要全面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