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計劃提出私人草案,進一步提供誘因,吸引非本地醫生來港。草案建議,在現行有限度註冊安排下,容許在醫管局工作不少於5年,並由醫管局證明工作令人滿意,即可獲得正式註冊資格,毋須再通過執業資格試和實習。

自由黨張宇人表示,任何吸引海外醫生回流的可行方案都會支持,但他認為在外國取得專科資格的醫生,回港在公立醫院工作滿5年,如果工作令人滿意,也應該獲醫專承認專業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