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業界就豁免海外醫生實習期達成共識,建議豁免實習的海外醫生,需要在公立醫院工作至少三年,執業試前後各一年半;而在大學醫學院,及衛生署從事臨床工作的海外醫生,分別需要在機構工作三年及四年。醫學界議員陳沛然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方案提議在公立醫院工作的年期較衛生署短,是希望盡量吸引海外醫生到公立醫院服務。不過他認為,假如進一步放寬部分院校的海外醫生免試來港執業,就會出現公平問題,甚至可能引發司法覆核。

醫委會業外委員陳永佳認為,醫學界新方案為海外醫生在不同機構服務,設不同綑綁年期是不必要,因為海外醫生在衛生署專科門診服務,其實同樣可以紓緩公營醫療體系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