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德體育園早上舉行動土儀式,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表示,中標負責設計、興建和營運的公司,須在合約期起54個月內完成建造,預計2023年完工;如有延誤,公司要繳付每天430萬元的違約賠償金。當局又指,公司營運體育園的表現,須要符合當局設下的多項指標,否則要罰款。園內體育活動的總出席人次,在頭5個營運年度,每年要有60萬,如果不達標,每人次罰25元;如果公司表現持續未能達標,亦可被提早終止合約。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表示,政府設立的指標合適,有助監察體育營運,如果體育園運作有欠理想,罰款仍未能夠解決,政府應該採取「更辣」的手段,包括收回營運權。他又建議為工程超支封頂,一旦超出指定金額,就由承建商自行承擔,並希望日後的工務工程也採用類似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