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案判刑。其中四名被告判即時入獄,發起人戴耀廷及陳健民,判入獄16個月;邵家臻及黃浩銘各判監8個月。朱耀明、鍾耀華及李永達判緩刑兩年。張秀賢判二百小時社會服務令;陳淑莊因要做腦部手術,押後至六月判刑。

法官在判刑時說,八人無論在陳情或律師求情時,都無展示悔意,但基於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有良好品格,減刑兩個月,又考慮到朱耀明已經75歲,以及過去30多年對社會的貢獻,決定判緩刑。至於兩名前學聯成員張秀賢和鍾耀華,法官接納張秀賢的感化官報告,判社會服務令,又說鍾耀華就因為年輕,值得給予機會。李永達亦因為大半生從事公職貢獻社會,獲判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