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搶手機案,今日由控辯雙方作結案陳詞。控方表示,許智峯在事發後的記者會,沒有向公眾交代曾閱覽及上傳手機內的檔案,但早前在庭上又作出有關說法,質疑許智峯的證供不可信。但裁判官鄭念慈認為,法庭要考慮被告在兩個時間的說法是有矛盾衝突,抑或是進一步的論述,又認為許智峯有權決定在自己記者會上的談話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