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展開三個月的公眾諮詢。漁護署說,非常重視動物福利,計劃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由現時防止和懲罰殘酷對待動物的行為,擴展至要求積極妥善照顧動物,當中會引入「謹慎責任」,要求動物主人妥善照顧動物,並授權政府人員向未能妥善照顧動物的人,發出改善通知書,並就違反謹慎責任的行為,訂立適當的罰則。此外,加強防止殘酷對待動物的罰則,以及授權法院可在指定期間或永久禁止因殘酷對待動物而被定罪的人士飼養動物;又會加強執法權力,執法人員在危急時,有權進入處所拯救及檢取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