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諮詢公眾三個月。食物及衞生局長陳肇始表示,修例建議無包括針對人道毀滅的行為,是由於漁護署已有既定程序處理,毋須納入今次諮詢。至於修例範圍會否包括設立動物警察,陳肇始說,明白市民訴求,當局會密切與警方聯繫,做好在不同區內的執法安排。
漁農自然護理署助理署長薛漢宗則表示,希望集中加強教育公眾,因此暫時不會設黑名單制度。參考外國案例後,相信動物主人收到「改善通知書」後,一般很快會改善,否則有機會被檢控。至於如何確保被取消飼養資格的人士,不會再養動物,薛漢宗指,法例生效前,會再與政府律師商討具體執法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