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晚上對民陣發起的反對逃犯條例修訂作出回應。發言人說,政府知道社會對修例建議有不同的看法。立法會已成立法案委員會,快將就條例草案展開審議。政府會在法案委員會會議上向立法會及公眾繼續詳細解釋修例建議。發言人說,修例的目的,是處理2018年初在台灣發生的一宗涉及港人的殺人案,同時堵塞香港整體刑事事宜協作制度的漏洞。《條例草案》的建議絕非針對某單一司法管轄區。法例獲得修訂後,香港可以同一標準及互相尊重的原則,跟未與香港簽訂長期移交協定的司法管轄區,以個案形式去合作處理雙方都認為需要處理的嚴重刑事案件。
政府強調,現行條例之下的人權和程序保障,包括政治罪行不移交、要符合雙重犯罪原則、死刑不移交、不能再移交至第三方、一罪不能兩審、可就拘押令申請人身保護、有上訴及司法覆核的權利等,會全部保留。所有移交的要求會受到行政機關及法庭雙重把關。若任何個案不達致法定要求,當局不會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