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修例,加強打擊康文署轄下公園噪音滋擾問題,建議容許公園經理、附近居民和公園的其他使用者,都可以就噪音滋擾作證。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民建聯劉國勳認為修例可以令檢控更簡易,但關注當局如何介定滋擾,又指過往有案例,就算成功檢控,法庭都是判罰款1200元,認為阻嚇力不足,建議當局設立遞進式罰則及黑名單制度。民主黨鄺俊宇就擔心康文署是否有足夠人手,以及會否將檢控壓力轉到公園管理人員身上。
康文署長李美嫦指,當局會參考噪音管制條例,定立客觀標準,包括用儀器去量度噪音響度等,亦會就加重罰則徵詢相關部門意見,但認為驅逐使用者會惹來爭議,要與律政司研究。她又表示,未來會加強指引及培訓等,亦聯同警方執法,以加強阻嚇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