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一名本港女子在台灣被殺案,遭台灣當局通緝的死者前男友陳同佳,早前在本港承認四項洗黑錢罪,高等法院下午判他入獄29個月。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表示,昨日民陣發起反對《逃犯條例》修訂的遊行,參與人數比預期好,認為政府不應自欺欺人,要回應民意,馬上撤回或擱置草案,考慮民主派提出加入「日落條款」和擴展本港法院域外法權的方案,她又要求林鄭月娥從速與民主派見面商討。

公民黨郭榮鏗表示,陳同佳案的進度反映修例並無需要匆匆通過,目前仍有足夠時間讓政府撤回草案,考慮不同界別的方案。民主黨尹兆堅表示,政府理應積極回應遊行訴求,不要再「引河水犯井水」。人民力量陳志全促請政府不要再用慘案作為要立法會匆匆通過修例的包裝紙,應該在無前設下與台灣協商移交逃犯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