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醫療美容醫生協會前主席郭任達,被投訴向病人處方不合適藥物,早上在醫務委員會紀律聆訊上,被裁定專業失德。代表病人的律師指,郭任達處方藥物時,未有在藥物包裝上清楚列明藥物名稱及處方時間,部分包裝上更只寫有「傷口」字眼,意思是藥物用以醫治傷口。

女病人投訴郭任達在2015年1月向她處方醫治眼疾的藥物時,在她有出示藥物敏感卡的情況下,仍然處方了不合適的藥物,令病人出現藥物敏感反應。郭任達的法律代表在聆訊期間表示,郭任達基於健康理由缺席聆訊,強調郭任達重視事件,承認自己對病人疏忽出錯,但認為案件純粹是自己輕視了病人可能出現的敏感情況,願意為事件負全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