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改會發表報告書,建議制訂「窺淫罪」,針對在未經同意下,為了性的目的,而對另一人進行觀察、拍照、錄影等,法改會亦建議新訂一項特定的「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罪」。
民建聯的葛珮帆表示歡迎,指報告建議全面,即使不是為性目的,而是為錢而偷拍私人部位已是罪行,認為是一大進步,防範有人偷拍別人如廁及換衣服等行為。她指,自終審法院就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定義作出裁決後,出現法律漏洞,希望政府盡快就窺淫罪立法,期望在今屆立法會會期內完成相關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