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指,警方早前購買的三架水炮車,將於下半年投入服務。保安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警方已在3月完成草擬操作指引,警方只會在大範圍或嚴重公眾騷亂、嚴重傷亡、或通過佔用主幹道擾亂或非法堵塞交通,對公共秩序或公眾安全造成重大影響等情況,才考慮部署水炮車。當警方使用水炮車噴水前,警員會先作出警告,讓有關人士有機會遵從警方的指令,並只會用為達到合法目的而合理需要的噴水模式,強調當達到目的後,就會立即停止。

政府強調尊重市民表達意見、言論及集會的自由和權利,會繼續以專業的態度,依法、公平、公正地處理公眾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