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委會委員、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在本台節目表示,有份參與病人組織聯盟討論放寬海外專科醫生實習安排的會議,聯盟傾向支持政府方案,即海外醫生在醫管局、衛生署及兩間大學醫學院工作三年,並考獲執業試,就可豁免實習,會上未有機會討論其他方案。他說,感覺病人組織對病人安全不太重視,理解不到原因。他說,會再研究是否在今日限期前,將自己提議的海外醫生在3年工作期內要有3個月臨牀工作,以豁免實習的方案提上醫委會,但強調,如果將對病人安全保障降到零,過不到自己的關。
醫學會副會長林哲玄說,林志釉提出的方案值得考慮,亦有通過的機會,強調如果容許海外醫生在本港未有臨床經驗,就能取得正式註冊私人執業,對病人不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