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的法案委員會繼續審議《國歌條例草案》,當局表示,法例並無追溯期,因此如果有人在條例生效前,網上發佈貶損國歌的作品,即使相關作品在條例生效後仍然存在,當局都不能將有關人士繩之於法,但如果法例生效後,轉發內容的人有侮辱國歌的意圖,就可能犯法,當局亦會要求網絡供應商刪除內容。如果涉及海外網絡供應商,就可能要當地執法機關協助。
會議期間,反對草案的公民黨郭家麒兩度要求點算法定人數,拖慢會議進度,主席廖長江警告,如果多次點算人數,會令他懷疑是否有議員認為審議法案的時間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