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委會明日召開特別會議,決定是否向對修訂逃犯條例的法案委員會,發出更換會議主持的指引。曾任立法會內委會主席的劉健儀認為,修訂逃犯條例的法案委員會,兩次會議仍未選出主席,如果內委會向法案委員會發出指引,根據議事規則,法案委員會需要考慮指引內容,並由全體委員會成員,以投票方式決定。
目前法案委員會有62名委員,以建制派佔大多數,假如內委會下達指引再交由法案委員會表決,很大機會將通過。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重申,不認為內委會指引是必須執行,至於是否表決接納指引,就要由主持會議的涂謹申決定。經民聯石禮謙認為,決定過程中必須要讓少數派發聲,但民主程序始終是少數服從多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