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委會星期三將重新審議豁免海外專科醫生實習期方案。委員之一兼醫學會會長何仲平在一個論壇上表示,醫委會法律顧問日前去信委員,指醫學會方案要求,海外醫生考取執業試後進行臨床工作不合理,有遭受法律挑戰的風險。他指上次表決四個方案中,亦有方案要求考取執業試後工作多三年,法律顧問當時沒提及方案不合法的理據。
另一委員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指,會按法律顧問意見,在會議前修改他提出的第六方案,強調海外醫生要在本地累積一定臨床工作的經驗,病人才放心。前線醫生聯盟副主席蕭旭亮指,臨床經驗目的是令海外醫生理解本港醫療系統,又希望有政策傾斜幫助改善公立醫院輪候時間長的問題。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指,衛生署及大學醫學院同樣欠缺人手,因此要考慮最吸引海外醫生回港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