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指,地政總署即日起如常接收和處理不涉及政府土地、以換地方式批准建造小型屋宇的申請。局方指,政府早前就丁權司法覆核案提交的補充書面陳詞,指出有些類別的換地安排只涉及申請人的私人土地,而不涉及政府土地,在性質上與免費建屋牌照相同。法庭考慮後,上星期二作出命令,確認就換地申請而言,有關違憲的裁決只適用於涉及政府土地的換地申請。

高等法院上月裁定,原居民在私人土地興建丁屋,屬基本法保障的合法傳統權益,但以批官地或換官地等方式建丁屋則不受基本法保障。法庭在與訟各方同意下,批准延長丁屋司法覆核案的上訴申請期限,至本月28日;法庭並指裁決於10月8日生效前,所作出的批約不受影響。發展局指,正與法律團隊仔細研究是否提出上訴,期間地政總署會繼續暫停接收以私人協約方式申請政府土地,及以換地方式申請政府土地建造小型屋宇的申請,亦會暫停處理已接收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