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旅客因走私穿山甲鱗片,被判入獄20個月。涉案的44歲男子去年十一月,從剛果經埃塞俄比亞抵達本港,計劃再搭船到澳門。海關人員檢查他的行李時,發現約48公斤穿山甲鱗片,區域法院今日裁定被告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罪名成立,法院以30個月為量刑起點,因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判處即時監禁2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