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長李家超認為,大部分人未必了解修訂逃犯條例中,兩地同屬犯罪原則,指留意到有報道指,如果撰寫文章、書籍,或接受訪問作出政治批評,都可能被移交,批評有關說法不正確,如果提出有關說法的人有法律背景,更是不負責任,因為有關行為在香港絕對不會犯法,是不會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