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下午召開記者會,解釋社會上對修訂逃犯條例的意見。鄭若驊表示,擴闊域外法權、港人港審、規定只可移交逃犯到簽署了國際人權公約的地方等建議,都面臨不設追溯期、要在外地取證等困難,並不切實可行,不能處理台灣殺人案。

保安局長李家超指,目前政府的方案可取,形容不堵塞移交逃犯的法律漏洞,是「鴕鳥咗」22年,不應繼續「鴕鳥」下去,李家超又指,社會上提出不同方案和問題,應該在法案委員會一一討論,在記者會交代並不理想,但立法會的法案委員會成立一個月,政府仍未能出席會議回應社會的說法。他強調,台灣方面亦希望伸張正義,特區政府會努力做可以做的事,他個人對處理事件充滿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