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指,坊間就修訂逃犯條例提出的多項替代方案,都不能處理台灣殺人案,指政府的方案最可取。其中提出修訂《侵害人身罪條例》,就港人在外地涉嫌干涉謀殺或誤殺,讓香港法院可審理這類罪行的公民黨黨魁楊岳橋表示,鄭若驊指域外法權及「港人港審」等建議不可行是掩耳盜鈴,因為現時法例中有關兒童性侵的罪行,香港擁有域外法權,質疑在台灣殺人案,為何不能以同樣的方式處理。他又指,鄭若驊指修改刑事司法管轄權條例、侵害人身罪條例等法例都沒有刑事追溯力,但未有解釋為何修訂《逃犯條例》就會有追溯力。
有份提出「港人港審」的實政圓桌田北辰批評,鄭若驊未有回應他提出的方案,亦未能解釋「港人港審」為何在法理上不可行。田北辰說,他是建議撤回現有修例草案,改為先單獨處理台灣殺人案後,才進行下一步修例,達致「外人移交,港人港審」的處理方式,認為一方面能處理台灣殺人案,亦不會有取證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