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立法院三讀通過修訂刑法部分條文,在外患罪章中增訂條文,將大陸、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所派遣的人員,納入適用範圍。有份提出修訂的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指,外患罪章實施84年來從未修訂,面對大陸的武力威脅及滲透,修法是要保護台灣安全及人民的民主自由。